重修安排需知:
一、此表是本学院所开设的专业课程的重修安排,其中公共课、公选课的重修安排已经公布;
二、重修方式分单独辅导、集中上课、跟班上课等形式进行,根据我院重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多安排为单独辅导和集中上课两种形式;
三、因此次采用网络报名缴费方式,学生的联系方式无法完善,故要求学生务必于10月30日前主动联系本门课程的负责教师进行辅导安排,超过10月30日联系算自动放弃重修资格;负责教师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给予辅导安排,辅导完毕后可根据辅导的实际内容进行考核;
四、所有的重修课程需在2016年11月25号前结束,11月25日前各负责教师需上交学生重修成绩到学院教务科,上交材料包含:
(1)学生课堂签到表1份;
(2)第一试卷考核:上交已改试卷;第二非试卷考核:上交光碟,光碟应包含试题、评分细则、学生大作业、成绩单;
(3)负责教师签字的学生成绩单2份。
逾期学院将不再受理;
五、若教师已与学生约好时间,但由学生方面原因不能按时来参加辅导或不能完成负责教师的任务者,按自动放弃本次重修资格处理。
六、如重修学生与负责教师未能取得联系的,或联系了负责教师未作出辅导安排的,请学生及时与文艺学院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5900913.
文艺学院2016-2017-1学期专业课程重修安排表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