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将《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研读文件,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加认定,请各单位、部门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人事处234办公室陈威老师处,电子档材料发送到1065921632@qq.com。
附件1: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人事处
2019年3月11日
附件1.doc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