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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邕江大学2011-2012学年校长奖学金、“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10-10 17:21:20  来源: 浏览:

各学院:

自2011-2012学年开学以来,在我校全体学生的努力和配合下,我校在教育教学、学生工作等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邕江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奖办法》、《邕江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经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开展邕江大学2011--2012学年校长奖学金、“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校长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表彰对象为我校2010级、2011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对象为我校2010级、2011级学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评选条件及比例参照《邕江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奖办法》、《邕江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评选要求成立评选小组,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

(三)“校长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评选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推荐;

(四)“先进班集体”参选班级须向学院提交本班级3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总结材料,由学院负责组织评选,评选须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五)各学院推荐的校长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及集体名单必须在本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最后由学校审批并作出奖励决定。

五、奖励办法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分别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或证书,校长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奖金。

六、材料填报要求

(一)校长奖学金材料请根据上报模版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分别填写“邕江大学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邕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和“邕江大学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二)先进班集体报送材料必须附带班集体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的图片成果画册,突出集体先进事迹等材料。

七、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2年11月9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及相关材料(包括电子档)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校长奖学金材料报送至陈金燕处,电子邮箱673359103@qq.com;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材料报送至梁信舅处,电子邮箱1163045644@qq.com)。

邕江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O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