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校内教师教学工作量将进行结算,目前开始进行各项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校内教师登陆“南宁学院工作量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二、填报和审核时间安排
(一)2018年9月—11月实际工作量填报(已完成)。
(二)2018年12月的实际工作量必须在2019年1月9日前登陆系统填报(即日起系统已开放填报)。
(三)如果有其它工作量也请在2019年1月9日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登陆系统填报。其它工作量是指教师在本学期初未进行预报的其它工作量。本次填报内容安排见下:
工作量内容 | 佐证材料 | 审核部门 |
非教师本人授课任务的期末或者补考重修命题、评卷 |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 各二级学院 |
安全教育及军训工作量 |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 学工处 |
重修授课工作量 |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 各二级学院 |
报告讲座工作量 |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 各二级单位(院级)或教务处(校级) |
教材编写工作量 | 《南宁学院教学资料编写申请表》(附件2) | 教务处 |
第三期 青年助教指导教师补助工作量 |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 教务处 |
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 | 《辅导答疑卡》(附件3) | 教务处 |
体育活动相关工作量 |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 公共教学部 |
开放实验室补助工作量 |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 教务处 |
教师在学期初漏预报的其它工作量 |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 各二级学院 |
(四)毕业综合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本学期不填报,下学期初再进行预报。
(五) 2019年1月10日前,各开课部门完成审核工作。
(六)2019年1月10日前,工作量系统自动汇总进行结算,教务处协同人事处等单位联审。
四、填报要求
工作量的统计必须实事求是,各开课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虚假不实现象,除扣除相应的工作量外,在年终考核时对有关个人和部门一票否决,评定为“不合格”。
附件:
1.校内教师工作量(含其它工作量)填报操作流程(秋季学期)
2.南宁学院教学资料编写申请表
3.辅导答疑卡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9年1月5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