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文件,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报并按规定程序做好评选及向学校举荐工作(各单位、部门向学校推荐人选无名额限制,学校择优上报)。请各单位、部门于2019年5月3日前将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人选公文(向学校推荐,含评选和公示情况)、推荐人选简明表、个人推荐表、推荐人详细事迹材料、现场教学视频、相关支撑材料以及推荐人政治、廉政、师德情况证明等材料打包发送到1065921632@qq.com,并将推荐人选公文、推荐人选简明表、个人推荐表、推荐人详细事迹材料、相关支撑材料以及推荐人政治、廉政、师德情况证明纸质材料(盖章)报送人事处234办公室陈威老师处。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2:桂教师范〔2019〕10号相关附件
人事处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pdf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