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把2018级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时间
2019年2月23日至2019年3月1日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 学生根据转专业的“原则要求”、“条件要求”和个人志愿,填写《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经转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名同意后,学生于2019年3月1日前提交到拟转入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 转入学院在接到学生转专业申请后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转入专业教研室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
(三) 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并形成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经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后,在2019年3月4日前将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 教务处在接到材料后,报处领导和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并进行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把无异议的转专业名单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根据最终审核情况,由教务处把审批表送达各部门进行办理,最后把办结完毕的审批表复印件返回转出学院,并由转出学院送达学生本人。
(五) 学生在接到批准转专业审批表后,须在三天内持审批表(复印件)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到教材科领取教材。
(六)转入学院要把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内。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0日
附件: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x